如果拜登政府提出的大麻重新分類提案得到批准,大麻企業將不再被聯邦禁止在報紙和雜誌上賣廣告。然而,由於大麻仍然是非法的,國會研究服務局(CRS)在一份新報告中表示,對於其他活動(如持有和分銷)的刑事處罰和附帶後果“大多保持不變”。
在對重新分類影響的最新分析中,CRS強調了這項政策變更的一個不太為人所知的效果,指出如果大麻在《管制物質法》(CSA)下被重新分類為III類藥物,現行的媒體廣告I類藥物的禁令將對大麻不再適用。
廣告限制的變化
報告指出:“在任何報紙、雜誌、傳單或其他刊物中,任何以非法接收、購買或分發I類管制物質為目的的廣告都是非法的。”對此行為的處罰包括最高四年監禁和/或罰款。如果大麻被重新分類為III類藥物,這些處罰將不再適用。
稅務減免的影響
CRS還重申,重新分類將意味著州合法的大麻企業可以最終享受聯邦稅收減免,這些減免目前根據《國稅局法典》280E條被禁止。一份來自少數族裔大麻企業協會的公眾評論表示,這項政策變更將顯著有利於小型和少數族裔擁有的大麻運營商,並在未來幾年內增加數萬個新工作機會。
法律和刑事處罰
然而,CRS強調,儘管這些改革將有利於州大麻市場,但大麻仍將在聯邦層面上保持非法,因為III類藥物除非由醫生處方,否則仍被禁止。這要求食品和藥物管理局(FDA)批准大麻作為藥品,但由於該機構通常不批准植物性物質作為處方藥,這一點不太可能實現。
報告指出:“如果大麻被重新分類為III類,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大麻產品都可以合法生產、分銷或持有。”大麻的生產、分銷、處方和持有仍將受《管制物質法》(21 U.S.C. §§841-844)的相關刑事禁令的限制。此外,大麻仍將受《聯邦食品、藥物和化妝品法》(FDCA)的相關規定的限制。
附帶後果
CRS報告還描述了面臨與大麻相關的定罪的各種附帶後果,包括就業資格、持槍權、公租房、某些金融服務、移民和教育福利的潛在不合格。
報告稱:“如果大麻被重新分類為III類,大多數使用大麻或與大麻相關的定罪的後果將保持不變。”儘管用於醫療目的的大麻處方將合法,但目前在許多州的藥房可用的大麻產品目前尚無法合法處方。如果大麻被重新分類為III類,這些產品是否以及何時可以被批准並通過合法處方使用仍不確定。
華盛頓特區的影響
CRS還發布了一份報告,解釋重新分類將如何讓華盛頓特區最終合法化成人使用的大麻銷售,這一點一直受到長期的國會撥款條款的阻礙。因為該條款特別規定特區不能使用資金來“合法化或減少任何I類物質的處罰”。
公眾評論與反對意見
政府的重新分類提案在上週結束了公眾評論期,收到了超過40,000條評論,其中大多數支持改革或呼籲完全取消分類。然而,一些共和黨議員對拜登政府提出重新分類的“異常”過程表示擔憂,並要求提供詳情和理由。
總之,CRS報告指出,儘管重新分類對於大麻廣告和稅收減免具有潛在的積極影響,但大麻在聯邦法律下的非法地位和相關刑事處罰大多保持不變,這使得這一改革在實踐中的影響相對有限。